1.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的專票只能在代開專票欄中填寫,代開的數據可以自行帶入申報表,自開的需要手動填寫。1.小規模納稅人開具的專票只能在代開專票欄填寫,代開數據可自行帶入申報表,需要手工填寫。
回復:2019年7月1日,博羅縣電子稅務局新增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一表申報”功能,納稅人可在申報表界面選擇“發票匯總”模塊,直接將自開票信息導入申報表。
2.報告期后,財務報表無法補充。
答復:納稅人可在每月任何時間通過博羅縣電子稅務局申報財務報表,但不能跨月申報。(比如7月份的報告期是當月的15號,但是第二季度的財務報表可以在7月份的整個月內上報,但是第二季度的財務報表不能在8月份上報。由于財務報表數據的一致性,為保證財務報表數據的準確性,企業不得跨期更正。例如,如果企業的第二季度財務報表已經提交,則不允許企業更正第一季度財務報表。)
電子稅務局將發布網上跨期更正申報功能,并持續跟進結果。
3.納稅人在征收期間不能自行進行更正申報。
回復:博羅縣電子稅務局一直允許當前申報表在當月申報期后進行更正。為了保證數據的準確性,企業不得跨期更正。(比如第三季度企業所得稅季度申報表已經申報,企業需要對第一季度進行更正,但如果第一季度更正,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申報表也需要同時更正,很多企業不會對后幾個月進行更正,會導致后幾個月申報數據出現錯誤,甚至會影響企業能否享受小微企業等優惠政策。)
電子稅務局將發布網上跨期更正申報功能,并持續跟進結果。
4.三方協議簽署程序復雜。
回復:現在核心系統已經實現了與26家主流銀行三方協議簽署的信息數據互通。使用這26家銀行簽署三方協議的納稅人,只需在電子稅務局發起簽署三方協議申請后,再次確認驗證結果,即可使用三方協議扣款。納稅人不用跑一次。同時,電子稅務局正在優化系統。后續納稅人發起三方協議簽署申請后,系統會自動驗證結果并展示給納稅人,由目前的兩步操作簡化為一步操作。如果您仍然認為三方協議簽署程序復雜,請提交具體的簡化建議。
5.申請發票后,發票的號碼段在線給出,不提示在哪個大廳,發票只能在有這個號碼段的大廳領取,造成不便。一卷發票不能在電子稅務局進行核對,也不能申請領取發票。
回復:電子稅務局發票購買申請界面顯示,售票大廳為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程楠區寶塔區辦稅服務廳核心系統只有一個辦稅服務廳,電子稅務局受制于核心系統稅務機關,無法區分;匯總發票數據在核心征管系統和發票系統中沒有此發票數據,無法在電子稅務局進行核對和應用。建議企業使用增值稅開票系統開具發票或開具增值稅電子發票。
6.納稅人已經通過實名認證收集了信息,但商協會必須到大堂進行關聯。
回復:電子稅務局企業實名登記系統采集的信息已經將企業信息與采集者信息進行了鏈接,無需再去大廳重新鏈接。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逐級上報省局服務科。
7.(1)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不能打印。
回復:E稅可以打印2019年以前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2019年1月1日后變更為納稅記錄。由于稅務總局沒有提供外部查詢接口,全國所有省級電子稅務局都無法查詢。此問題已上報稅務總局,申請開通接口。
(2)稅控設備不能備案優惠。
回復:電子稅務局“免稅備案”文件中有稅控設備免稅優惠備案項目;
(3)企業不能變更納稅人名稱。
回復:工商部門變更企業名稱后,將工商部門的數據傳輸到金三系統進行同步修改。
(4)小規模納稅人不能歸類為自發專票。
答復:稅務總局暫時沒有對外提供可處理的接口,電子稅務局無法實現;
(5)跨地區涉稅報告不能自動失效。
答復:稅務總局暫時沒有對外提供可處理的接口,電子稅務局無法實現;
(6)超過限額的發票不能申請專項審批。
回復:金三系統業務名稱為“超限額發票購票專項審批申請”。2019年1月1日至8月13日,全省共有該業務5366例。如果電子稅務局推出這項業務,納稅人可能會將此文件與最高發票限額的審批混淆。是否需要補充還需要進一步調查。
(7)不能做普通納稅人轉回小規模納稅人的業務。
答復:普通納稅人轉為小規模納稅人的文件已在電子稅務局“綜合信息報告”——“資質信息報告”中實現。
8.針對稅務注銷登記的簡易注銷監控(優化版)內容太少,部分企業可以在電子稅務局辦理注銷業務,管理員并不知情。
答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優化辦理企業注銷稅務手續的通知》(稅總發〔2018〕149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深化精簡管理、下放權力、加強監管和改進服務改革,推進優化辦理企業注銷稅務手續工作的通知》(稅總發〔2019〕64號)要求,符合注銷稅務行業“即時”資格的納稅人,可即時在電子
電子稅務局注銷稅務登記(優化版)是嚴格按照國務院深化“精簡管理、下放權力、加強監管、改進服務”改革的精神,按照稅務總局有關文件要求、《稅務總局電子稅務局建設規范》和省稅務局業務需求開發建設的。如認為有必要加大監測,請詳細說明并逐級上報省稅務局。
9.納稅人在電子稅務局采集信息,只有身份證照片,沒有人像照片,不能刪除采集的信息。他們只能在窗口刪除,重新拍照。
回復:在實名登記系統采集信息時,E-Tax已經比對了人像信息,確認是我采集的,不需要像大廳采集一樣保留人像照片。采集照片的刪除權限不能委托給納稅人。如果委托給納稅人,風險納稅人會刪除之前采集的實名信息,不符合實名制要求。
10.申報減免稅款、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業設備抵扣增值稅時上傳的圖片數據無法顯示,導致前臺無法審批。
回復:收到稅務人員的減免稅款記錄后才能查看上傳的圖片。請提供有問題的稅務人員的賬號。以后遇到此類問題,請及時向電子稅務局內部客服組反映。納稅人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業設備降低增值稅備案時,不需要上傳附件信息。
11.納稅申報模塊增加了打印功能。目前納稅人在申報后想要打印申報表時,需要退出申報模塊,在其他模塊打印。建議在申報模塊中增加一個打印按鈕,無需重復切換模塊,程序更加優化。
回復:考慮到申報界面新增了“申報作廢”和“申報更正”兩欄,新增欄目頁面顯示的內容太多,需要進一步調查是否新增。
12.企業人員信息變更后可以自動關聯信息。
回復:在納稅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實名登記系統信息的自動關聯需要進一步的風險評估。
13.(非電子稅務局問題)稅務登錄需要動態密碼。
回復:目前個人涉稅業務主要通過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個稅部分,簡稱“ITS”)實現,主要包括:稅務局、扣繳客戶端、網頁、手機APP。根據稅務總局部署,為方便納稅人,電子稅務局僅提供ITS系統網頁鏈接,由稅務總局統一實施,不屬于電子稅務局建設管理范圍。通過與省局網信辦(負責ITS系統的推廣和運維)溝通,7月,總局對ITS系統扣繳客戶端登錄密碼進行升級優化。在登錄扣繳義務人客戶端時,需要輸入申報密碼和動態驗證碼,進一步提高扣繳義務人申報信息的安全性。如有疑問,請及時與省局網信辦聯系。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軟件安全建設的統一要求,全國各省電子稅務局將在企業登錄時添加動態驗證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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